于慧玲,山东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法学系,法学教授,刑法学学术带头人、医药卫生法学学科带头人,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项目负责人。兼任山东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理事、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济南市中区人检察院专委等。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参加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联合组织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千计划”暨山东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百计划”,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为山东省“双百计划”首批高校教师赴法律实务部门人员,首批山东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山东省法学会智库专家。
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三十多年,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医药卫生法学、法理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精品课程负责人,主持并参与了《山东省中医药产业现状与发展战略研究》《医学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构建和谐社会我国医疗行为犯罪的立法回应与完善》《中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青少年犯罪社区校正立法问题研究》《现代医学科学时代的医疗刑法研究》等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其中国家课题三项、省级课题六项。公开出版《卫生法学》《危害医药卫生罪概述》《卫生法学概论》等著作、教材十五部;独立完成、发表《论医疗犯罪的行为标准》《论法治中国对法律合理性刑罚目的之双重期待》《论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环境刑事立法理念》《论非法人体试验的犯罪性与刑法应对》《基层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发展与立法问题研究》《“终身监禁”制度的法律定位与价值思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风险与刑法规制--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例》等学术论文八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