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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3-18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千佛山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学校组建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部署安排,组建我校师生志愿者队伍,做好应急志愿服务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员广大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和师生身体健康。

二、队伍组建

(一)招募数量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师生总数 15%左右的比例,结合实际需要组建我校疫情防控师生志愿者队伍。

(二)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组织纪律性强,热爱志愿服务,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2.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

3.自愿加入,对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比较了解,具备一定的疫情防护基础知识。

4.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学生干部、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求,重点开展以下志愿服务:

(一)防疫服务。协助学校开展重点人员摸排、防疫信息统计、卡口点位值守、体温测量、绿码查验、防控物资发放、核酸检测秩序维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不跨校区开展服务。

(二)生活服务。协助校院有关部门,为广大同学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配送、环境消杀等服务;为奋战在学校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教职员工等提供物资保障服务等。

(三)心理帮扶。组织有心理咨询职业资格及从业经验的志愿者,在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学生心理状况监测和评估,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线上心理咨询,协助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减压、心理干预等工作。

(四)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学校防控措施解读,及时传播官方权威信息、科学防疫信息,坚决遏制谣言扩散,有效疏导恐慌情绪,增强师生信心,提振师生士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作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组建志愿者队伍。

(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推动党员思想建设和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组织引导师生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亮明党员身份、发挥骨干作用,在为民利民的实际行动中感悟初心使命、赓续精神血脉,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报道,生动展现志愿服务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起战胜疫情的磅礴力量。

在千佛山校区有学生的二级党组织,请将千佛山校区志愿者情况(附件 1、2)按照“部门千佛山校区总人数*15%”比例单独报至千佛山校区管委会,邮箱 1970729337@qq.com。联系人:王海波,联系电话:13688603386,由千佛山校区管委会统一汇总后,于 3 月 19 日 10:00 前报送至团委邮箱。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 3 月 19 日 10:00 前,经负责人同意后,将志愿服务队伍组建情况(不含千佛山校区学生,附件 1、word格式,附件 2、excel格式)报至团委邮箱:89628033@163.com

团委联系人:殷洁,联系电话:89628033。

附件:

⒈山东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组建情况统计表

⒉山东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志愿者详细情况一览表


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