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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20-04-03浏览次数: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校党组字﹝2020﹞6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常态化开展

“发现榜样”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现将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的通知》(鲁组办发﹝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活动。要切实把“发现榜样”活动作为深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党员教育工作方法,作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具体措施,使“发现榜样”活动成为教育党员的生动过程,使先进典型成为教育党员的鲜活教材,激励学校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努力为党徽增光、为党旗添彩。

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发现榜样〃在抗击疫情一线”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专题活动,按照活动人选标准范围、方法步骤要求,认真做好发现推荐榜样工作,推荐的榜样人选既可以是党员个人也可以是基层党组织。4月13日前将首批推荐“抗疫榜样”人选推荐表和典型事迹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8020@163.com,具体数量结合实际自行掌握。重大典型事迹随时推荐。联系人:刁书剑,电话:89628020.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3日


(此件属校内工作安排用,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传阅,对外发布)


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常态化开展

“发现榜样”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组织处、省国资委党委组织与统战工作处、省委黄河三角洲农高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有关中央驻鲁企业党委组织部:

去年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发现榜样”活动,营造了发现榜样、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为丰富党员教育内容形式,持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凝聚强大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党员教育工作方法,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工作攻坚行动”等重大任务,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动员全体党员人人参与,积极发现推荐身边榜样,总结挖掘典型事迹,充分展示全省各条战线、各个领城、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发现榜样”活动成为教育党员的生动过程,使先进典型成为教育党员的鲜活教材,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努力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为党徽增光、为党旗添彩。

2020年,把开展“发现榜样〃在抗击疫情一线”作为一项重要专题活动,聚焦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发现推荐“抗疫榜样”,开展集中宣传,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让党员群众及时感受身边榜样力量,在全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凝聚力量。(专题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活动内容、方式

强化过程导向,组织党员广泛参与,按照基层寻找发现、逐级核实推荐、总结宣传榜样、组织学做榜样等环节进行,让广大党员在推荐榜样的过程中自身受教育,形成发现榜样、学做榜样的常态化机制。

(一)榜样人选标准条件

榜样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担当作为、爱岗敬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赞誉。推荐的榜样人选既可以是党员个人,也可以是基层党组织。 重点发现具有以下特点的典型代表:一是时代性。聚焦新时代,发现推荐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典型。二是先进性。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和本职岗位中作出突出

贡献。三是示范性。区分行业领域特点,突出各行各业具有代表性的人和事,力争让每个行业党员都学有榜样。四是教育性。突出身边人身边事,事迹生动感人、故事性强,可亲可敬可学,发现更多党员群众身边的榜样。

(二)发现推荐榜样

每年,以各市党委、省直有关工委(党委)和有关中央驻鲁企业党委为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基层寻找发现、逐级核实推荐的方式确定榜样人选。原则上,以发现推荐新典型为主,已被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又有新的先进事迹的模范人物,也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1.基层寻找发现。以基层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全员参与推荐榜样人选。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提出向基层党委推荐的榜样人选,并附简要推荐理由。可以推荐本支部(或党总支)党员,也可以从所在基层党委范围内推荐。 同时,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征集榜样事迹线索,鼓励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推荐。

2.逐级核实推荐。基层党委对党支部(或党总支)推荐的榜样人选及事迹进行核实,综合比选,研究确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榜样人选名单和主要事迹,具体数量结合实际自行掌握。

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委推荐的榜样人选及事迹进行深入核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提出本级榜样人选名单,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从中研究确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榜样人选名单和推荐材料,具体数量结合实际自行掌握。

各市党委、省直有关工委(党委)和有关中央驻鲁企业党委组织部门在更大范围内对有关榜样人选调查核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提出本级榜样人选名单,具体数量结合实际自行掌握,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从中研究确定向省委组织部推荐的榜样人选名单和推荐材料,各推荐3至5名。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榜样人选100名左右。活动期间,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可同时确定为本级的榜样人选。推荐材料包括:推

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人选审核、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发现榜样”活动榜样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榜样人选典型事迹详细文字材料、微视频、电视片等。

各级党组织确定的榜样人选,作为党内表彰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省委组织部对确定的榜样人选,采取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发现榜样”活动征集的榜样事迹线索,以及党员群众网上推荐的“党员身边榜样”的微故事、美瞬间,经审核通过后,及时在“灯塔-党建在线”系列平台展播,并颁发电子证书。

(三)总结宣传榜样

1.集中发布榜样。7月1日前后,省委组织部依托“灯塔大课堂”、《齐鲁先锋》电视栏目、“灯塔电视”等,设立“党员身边榜样”发布厅,通过演播室现场讲述、录制专题节目、播放党

员教育电视片等方式,集中发布榜样事迹。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榜样事迹。

2.制作党员教育教材。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本级确定的榜样人选,及时深入总结挖掘典型事迹,组织力量制作党员教育电视片、微视频等电视教材。省委组织部策划制作《榜样》系列党员教育电视片,编辑出版发现榜样系列丛书。

3.全媒体宣传榜样。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榜样事迹,采取适当方式制作榜样广告,探索设立“榜样一条街”“榜样宣传墙”等,宣传展示榜样形象。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系列平台和官方头条号、抖音号,以及“鲁祖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实时发布“党员身边榜样”的微故事、美瞬间等,提升宣传效果。

(四)组织学做榜样

1.组织“榜样事迹报告会”。确定榜样人选后,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组建榜样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基层单位和工作一线开展“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巡讲活动,让榜样走进党员群众,扩大榜样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2.开展“学做榜样”主题党日。坚持榜样从支部中来、到支部中去的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观看《榜样》系列党员教育电视片,以基层党委为单位,组织开展“身边榜样见面会”“榜样讲党课”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主动学习榜样、争当榜样。

3.举办“当好榜样”研讨班。加强对榜样人选的关心关爱和教育培养,适时组织榜样人选参加交流研讨班,到革命圣地或有关干部学院接受红色教育,促进榜样人选立足岗位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作出新贡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发现榜样”活动,既是党员教育载体,又是党员教育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把组织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纳入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调研内容,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有序做好宣传发动、人选审核把关、开展学做榜样等工作。各基层党支部要切实搞好动员,组织党员广泛参与。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参与率和影响力。要在各地主流新闻媒体安排重要版面、黄金时段集中刊播展播榜样先进事迹,报道“发现榜样”活动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发现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三)深化学习,务求实效。

各级党组织要把发现榜样、学做榜样纳入党员教育工作体系,作为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的具体措施,结合日常抓好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注重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要用好“发现榜样”活动成果,把有关人选推荐情况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 关于开展“发现榜样〃在抗击疫情一线”专题活动的工作方案.docx